吕氏春秋.贵公篇:「荆人有遗弓者,而不肯索,曰:『荆人遗之,荆人得之,又何索焉?』孔子闻之,曰:『去其荆,而可矣。』老聃闻之,曰:『去其人,而可矣。』故老聃至公矣。」这段文太简略,现将其翻译成白话文如下:
老子是宇宙主义
楚〔荆〕国有个人遗失了一张弓却不肯去寻,他说:「丢失的是楚人,拾到的亦是楚人,何必去找呢?」孔子听到以后说:「去掉那个楚字好了.」老聃听到以后更进一步说:「再去掉那个人字才行啊!」所以只有老聃才达到了公的最高境界.
这个故事《公孙龙子》和《孔子家语》都有记载.从这个故事中可知,楚人心胸已够宽大的了,认为自己失弓,其他楚人拾得同自己得到一样.然孔子眼界更广,以为不必仅局限于楚人,不论那国人拾得都是一样,但是老子更进一步的认为,不必限于人得到,老子认为弓之得失,不管楚人或任何人得或失,都是相同的,因为弓矢依然存在于天地间,无所谓得与失.因为老子是以宇宙的立场,洞观大千世界,来论得,论失.
因此有人评价说楚王是国家主义者,孔子是世界主义者,而老子则是宇宙主义者.
倘若自己心爱的物品遗失了,想象捡到的人懂得珍惜与善用它,这样的失落感顿时减轻不少,如果之后有幸失而复得,反倒是意外的惊喜,能修练具备老子的豁达,人生的确无入而不自得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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